一、当前税制改革热点问题分析
(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完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二)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围绕解决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立合理有序的财力格局、改革和完善税费制度、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等。
(四)当前税制改革热点问题
当前税制改革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营改增:涉及营改增后的税制优化、营改增后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国地税征管分工等方面。
2、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在调整征收范围、赋予地方更大的税政管理权方面有待明确。
3、环境保护费改税:需要解决费改税后碳税的征收问题、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征管权限问题及是否专款专用等问题。
4、房地产税改革:房地产税不同目标间的冲突、中国产权复杂性、地方治理能力不同等特殊情况的存在使得房地产税的改革十分困难。
5、个人所得税改革:包括综合征收的范围、征收单位、差别扣除项目、综合税率表的设定等问题。
当前,各个税种的改革正在稳步依次推进,在实施营改增、改革资源税之后,国家又着手推进消费税改革,下一阶段,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将稳步进行。面对我国税制改革的问题,应注重公平与效率的权衡,结合我国自身条件的特殊性寻求解决。
二、全面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征管问题解析
(一)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发展历程
我国自1979年开始引入增值税,至今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经过多年的实践,数次改革与转型,增值税税制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税收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四大行业税制设计考量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为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四大行业进行税制设计。
1、建筑业试点政策与征管预案
a、允许建筑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b、甲供材不作为建筑企业的税基
c、允许施工现场建设的临时设施一次性抵扣
d、允许清包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
e、增加税务机关专用发票代开点,解决建筑企业采购砂土石料抵扣不足问题
f、允许试点后新开工的甲方采购材料的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
2、不动产试点政策及征管预案
a、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税基中扣除土地出让金
b、允许房地产企业已开发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c、妥善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款入库不均衡问题
d、允许存量二手房转让时选择简易计税
e、对于个人出租住房考虑免税
f、国税系统机构、人员、系统按照到位,确保房地产产权过户环节平稳过渡
3、金融业税制设计的考量
a、金融业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b、金融商品买卖不宜免税
c、金融商品买卖继续按照差额征收增值税并且不能凭票抵扣
d、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在试点期间可暂时给予免税政策
e、逾期贷款利息收入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过渡安排
f、对贷款利息不抵扣进项做出补充规定
4、生活服务业税制设计的考量
a、考虑到生活服务业的经营业态与现代服务业类似,改革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b、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具有经营规模小、发展水平低的特点,绝大多数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显。
c、生活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中,大多属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在营改增推进过程中,仍需对税率和征收率、销售额、进项税额、扣税凭证、税收优惠等问题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