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可以说,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简称“前海”),既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保税港区的叠加区域,又是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这片“最浓缩最精华”的核心引擎地区,探索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具有独特优势。
前海具备港城融合的经验借鉴优势。前海的发展愿景是成为一个现代服务业高度集聚、高楼林立的中央商务区,可以说是“第二个香港中环”。自由贸易港相较于自由贸易港区,一字之差,内涵更加丰富。如果说,目前正在酝酿的自由贸易港区还是在现有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寻找一个物理围网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基础上进行建设,自由贸易港则是强调港口城市的概念,拥有港口、商业区、居民社区和机场,港口与市区融为一体,现代服务业高度发达,生活配套相对完善,人才和产业形成集聚效应。深圳经济特区的分线管理经验丰富,深圳以前的“关内”区域就是一座崛起的海滨城市。而且,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目前积极探索“前港中区后城”的自贸区建设模式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因此,港城融合应该是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突出“前海特色”的一种选择。
前海具备金融开放创新的政策优势。从国际经验看,离岸贸易是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产业。这种贸易业态对金融开放度要求很高,尤其涉及跨境结算、资金融通和利润转移等相关业务的资本流动需要更加便利、自由。可以说,自由贸易港的投资贸易活跃程度与金融开放度息息相关。国家赋予前海“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2013年1月在全国破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经过两年多的自贸制度试验,前海已经实现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本外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等双向开放功能,金融、类金融企业5万多家在前海集聚,跨境金融是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创新的靓丽名片。前海应发挥临近一水之隔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背靠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投风投集聚地——深圳的区位优势,借助离岸账户体系的载体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和探索构建资本流动“分线监控”体系,发展成为联系国内与国际资金流的“跨境金融中心”式自由贸易港。
前海具备吸引高端要素的体制机制优势。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前海区域治理模式创新、中央与地方政策协调层级少、国家赋予前海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优势。首先,前海管理局是我国内地首个成立的法定机构,是区域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深圳市人大对前海法定机构进行制度设计,规定由法定机构负责前海经济、社会和环境事务的管理,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非经市政府授权,不得在前海行使职权,这为扩大前海改革自主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次,中央驻深机构,如“一行四局”、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都由中央部委直接管理,这有利于一些关于金融、贸易等涉及中央事权领域的改革倡议能够经过较少的协调成本在前海率先落地,有助于前海将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高标准条款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任务结合试验。再次,国家批复前海的22条政策中就包括对前海特定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内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这种补贴不再征税。这个优惠政策提升了前海整体税制的国际竞争力,对吸引企业总部入驻,进而产生集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企业总部资金池,带来更多当地税收和消费等连锁效应非常有利。最后,前海管理局实施企业化管理,也能提供较灵活的薪资待遇招揽高素质专业人才。这些体制机制优势是前海打造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的优势资源。
另外,前海背靠珠三角强大的制造业集群,可利用自由贸易港所具有的保税、免税政策,对离岸服务外包、高端制造实施全产业链保税监管,吸引珠三角高新技术企业将研发设计、封装测试等高附加值环节放在前海,使之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心式的自由贸易港。
相较于区域范围和港航流量,前海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软实力”优势更加明显。站在前海的角度,前海所关注的不局限在集装箱吞吐量、班轮航线的多寡,而在于做好“深港合作”乃至“深度融合”的特色,将航运、投资、贸易、金融、仲裁、科创等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引入前海,一个灯火辉煌、配套服务完善的滨海新城足以支撑全球高端资源在此汇聚。港城融合、跨境金融中心、自主开放与协定开放结合、全球资源配置中心将是前海探索自由贸易港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