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樊庆峰建议,在深圳前海先行先试跨境电商零售(B2C)出口税收“免征不退”政策,在简化流程的同时为企业减负,促进跨境电商零售“阳光化”。
樊庆峰说,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发展迅猛,2016、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总量分别约为8000亿、1万亿。深圳是全球电商平台卖家的大本营和出货地。据业界测算,深圳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市场规模约占全国的一半。
“据此推算,深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市场规模应达数千亿元。然而,纳入深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统计的‘阳光化’业务量却微乎其微,2016年不足14亿元,2017年也仅为20亿元。” 樊庆峰说。
“阳光化”渠道业务量与市场总量为何形成巨大反差?樊庆峰认为,这是国家现有的出口税收管理政策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市场的规律与需求出现不匹配、不适应。其中最大的矛盾是,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商品种类为海量,电商卖家无法做到为每一类、每一批次所售商品均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现行出口税收管理政策,“无票”商品在“阳光化”出口后,不仅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反而要加征增值税。由于存在“不退反征”的矛盾,大量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没有选择“阳光化”出口渠道,海量的包裹以行邮物品方式向邮政交运,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樊庆峰说,根据预测,在未来几年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市场规模将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速,到2020年全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这一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将为上游的研发、制造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因此,有效解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税收管理问题,支持业态健康发展,不仅必要,而且极为迫切。
他说,当前,我国在义乌小商品城等8个城市特定区域开展的“市场采购”出口免征增值税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完全可比照这一做法,实施 “免征不退”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难以“阳光化”的问题。
“深圳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多,规模大,企业与市场需求更为强烈。”樊庆峰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试行“免征不退”政策,以深圳前海为试点,在取得经验、形成方案后向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