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5月9日消息(记者黄倩 通讯员邹煌华 洪琦)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为优化提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功能,深圳拟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合作区条例》)作出全面修订。5月7日,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通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图片源于深圳市司法局官网
据悉,《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作用。深化前海深港合作,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创新深港监管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口岸监管共享机制。设立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在前海合作区实行香港的工程管理模式,探索创新有关工程咨询、监管、评价等机制。学习香港商务秘书公司经验,完善前海企业住所托管管理机制。在数字前海、电子签名等领域,加强深港合作,推动信息互通、签名互认。
二是加强法律事务合作。加强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在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公益诉讼等领域探索,建立与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体制。加强与香港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完善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
三是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对前海治理结构发展进行新探索,检视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法定机构)运行情况,提出对区域治理型法定机构发展提出新构想。解决前海合作区规划体系与深圳市法定图则等城市规划体系的脱节问题。推进前海合作区差别化土地供应、立体化土地利用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土地精细化、集约化管理水平。
此外,《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还对社会治理、信用建设、产业引导、人才发展等内容作出创新规定,致力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6月8日前,通过以下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ouhh@sf.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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