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 通讯员司新宣)时值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局之年,为优化提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功能,打造深港合作2.0版本,深圳拟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合作区条例》)作出全面修订。从5月7日开始,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通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目前,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对《合作区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合作区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并提交深圳市司法局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在审查过程中,深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面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环节。
该稿呈现出了三个特点:
首先是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作用。深化前海深港合作,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创新深港监管合作模式,探索建立口岸监管共享机制。
其次是加强法律事务合作。加强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在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公益诉讼等领域探索,建立与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体制。
第三是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对前海治理结构发展进行新探索,检视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法定机构)运行情况,提出对区域治理型法定机构发展提出新构想。解决前海合作区规划体系与深圳市法定图则等城市规划体系的脱节问题。
免责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本站发布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电话:400-1123-061。